外國人在日本收購公司,該選哪個行業

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一手調查|2026年9月21日發布

外國人在日本收購公司,該選哪個行業

外國人在日本收購公司,本身在多數行業都做得到。問題不在於能不能買,而在於買下之後能不能自己繼續經營。本文從11個行業4,044件合併的實測數據,以及各國的投資統計,來回答後者。制度的部分放在最後。

先看清楚:日本的中小企業併購是個什麼樣的市場

從日本以外看過來,這一點很難想象。什麼規模的公司會被賣掉,賣給誰,買方從多遠的地方來。

日本國稅廳公開的法人編號數據裏,記錄了每家公司因何而關閉。把其中「因合併而解散」抽出來,再用承繼法人編號去對,就得到消失的公司和吸收它的公司成對的記錄。11個行業合計4,044件,其中買方的名字能查到的有3,977件。

賣方和買方,未必是同樣的大小

把兩邊都與各行業的許可名簿突合,僅就能查到規模的部分:

行業賣方(中位數)買方(中位數)
藥局1家店(92%在3家店以下・n=52)40家店(n=309)
介護3個事業所/定員32(n=35)13個事業所/定員189(n=229)
餐飲1家店(93%在3家店以下・n=30)4家店(n=221)
運輸20輛(25%在10輛以下・n=97)73輛(n=343)
不動產中介員工2人(90%在5人以下・n=21)員工2人(n=283)
按行業顯示賣方與買方規模的中位數
図1 按行業顯示賣方與買方規模的中位數(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同上,與各行業許可名簿突合 整理: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

同樣是「中小企業的併購」,形狀卻不一樣。

藥局是1家店的公司併入40家店的連鎖。介護和運輸也是這個方向,買方更大。餐飲的差距就小得多。

不動產中介,賣方和買方都是2名員工。同樣大小的公司合到一起。

作為買方,你站在哪一邊,會因行業而變。

先把數據的界限寫清楚

這張表有一個明確的限制。因合併而消失的公司,也會從許可名簿上消失。所以賣方的規模,多數情況下查不到。

行業賣方仍留在名簿上的比例
運輸14.0%(99/709)
介護10.1%(35/346)
藥局9.4%(52/555)
餐飲6.8%(30/443)
不動產中介3.0%(21/708)
建築0.6%(4/660)
賣方規模可測的比例
図2 賣方規模可測的比例(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同上,與各行業許可名簿突合 整理: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

能談賣方規模的,只有運輸、介護、藥局、餐飲。建築只剩4家,所以不談。旅館·酒店在賣方一側完全無法突合,因此不在這張表裏。買方的規模,則各行業都能談。

買方從哪裡來

規模之後是距離。排除集團內部重組,看「第三方承繼」中買方與賣方位於同一市區町村的比例。

行業第三方承繼其中同一市區町村
建築342件44.4%
介護241件40.2%
餐飲185件34.1%
汽車修理72件33.3%
產業廢棄物36件33.3%
不動產中介242件32.6%
旅館·酒店151件29.1%
運輸276件21.7%
藥局450件10.9%
第三方承繼中買方位於同一市區町村的比例
図3 第三方承繼中買方位於同一市區町村的比例(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日本國稅廳「法人編號公開網站」公開數據 整理: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

建築和介護,有四成是交給同一市區町村的對象。隔壁的公司來買。

藥局只有10.9%。九成的買方來自別的市區町村。是全國連鎖在廣域範圍內收攏的市場。

把兩者疊起來,看得出三種市場的型

對於從外面進來的買方,這個差別就是競爭對手的差別。在近鄰型的市場裡,賣方常常把生意交給「認識的人」。沒有當地人脈的買方,這裡就是一堵牆。

旅館·酒店是29.1%,也就是說七成的買方來自外地。這不是一個依賴本地引薦的市場。

外國買家有四個日本買家沒有的制約

到這裡為止,買方是日本人還是外國人都一樣。從這裡開始不一樣了。

外國人買下日本的公司並自己經營,光有資金是不夠的。按經營的順序,有四個制約。

一、沒有日語能不能轉起來

有些行業,現場的溝通只能用日語。

介護、物流、大樓清潔管理。都是勞動密集,工作靠現場的對話推進:交接使用者的狀況、臨時調整配車、改變清掃的順序。中間隔一個翻譯,速度就掉下來;速度掉下來,就轉不動了。

另一方面,也有客人本身就是外國人的行業。在那裡,不會日語不構成減分。

二、許可是掛在「人」身上,還是掛在「設施」上

問題不只是許可能不能承繼,而是承繼之後保不保得住

日本的介護指定與人員配置基準掛鈎。有資格者達到一定人數是指定的條件,所以這些人走掉幾個,指定本身就危險了。經營者更換時人員流失,是常有的事。

運輸的營業所需要運行管理者。這也是掛在人身上的資格。

相對地,旅館業的許可主要看設施的構造設備:客房面積、換氣、沐浴設備。這些不會因為人換了而改變。是一個對人員進出有耐受力的許可。

三、能不能面向自己國家的客人

買方的母語和母國的人脈,能不能直接變成營業額。

介護的使用者是日本的高齡者。建築的發包方是日本的業者。在這裡母語不是武器。

住宿業不同。相當一部分客人來自海外。買方如果是中文或英文的使用者,那就不是弱點,而是強項。

四、資金續不續得上

這裡如實寫。只有這一個軸,我們沒能拿出按行業區分的數字。

帶建築物的行業,取得金額大,買下之後改裝和設備更新還會持續。住宿業是典型。餐飲和零售則是以單店為單位,可以從小額開始。

我們試着按行業量化,但沒有找到可用的一手資料。日本國稅廳的會社標本調查,行業分類是「料理飲食旅館業」,把餐飲店和旅館合在一起。在這個分類裏,資本金2,000萬日圓以下的佔95.8%——但這個數字是被大量的小餐飲店拉下來的,並不是住宿業單獨的樣子。

能參考的只有規模感。按厚生勞動省的衛生行政報告例,旅館·酒店營業的許可設施為52,946處,客房1,782,232間(令和6年度末),平均每處33.7間。取得一棟33間客房的建築需要多少資金,留給讀者判斷。

這第四個制約,只作定性的描述。沒有數字支撐,這樣寫才是準確的。

把「外國人」當成一個市場來看,話就說歪了

在用實測數據檢驗這四個制約之前,有一件事得先分開。

「外國人在日本做生意」裡面,有三個完全不同的層。混在一起,數字就失去意義。

第1層 ── 對內直接投資(大企業·法人的錢)

日本銀行的統計,2025年末餘額,單位為億日圓。

國家·地區餘額第一大行業
美國87,650
新加坡53,971金融·保險 69.8%
香港28,594化學·醫藥 36.5%
臺灣17,031電氣機械 36.2%
中國大陸4,832電氣機械9.6%/化學醫藥8.0%/服務6.5%/不動產4.1%
(全地區合計)340,053
對內直接投資餘額與第一大行業
図4 對內直接投資餘額與第一大行業(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日本銀行「直接投資(按行業·按地區)」

「中國系在買日本」這種說法常常聽到,但裡面的內容完全不同。香港集中在醫藥,臺灣在電氣機械,新加坡在金融。中國大陸在金額上並不突出——是香港的六分之一、新加坡的十一分之一。

中國大陸在行業的偏向上也和其他不同。非製造業所佔的比例,按年排列:

2023年2024年2025年餘額
中國大陸82%80%76%75%
香港61%79%34%54%
臺灣44%71%61%63%

香港和臺灣逐年大幅擺動——一件大案子進來,比例就會動。只有中國大陸每年都穩定在八成左右。

2025年的流量中,非製造業的內容為不動產業77.1億日圓、服務業75.0億日圓、批發零售業32.8億日圓;而通信業為−22.1億日圓、金融保險業為−11.5億日圓,是撤回

能寫到的就到這裡。來自中國大陸的對日直接投資,近年仍以非製造業為主;至少不是「只有對製造業的大型投資」這樣的構圖。

但這個統計說不出投資的主體是誰。非製造業並不等於民間的錢。國有企業對服務業的投資、經由基金的投資、已在日本活動的中國系企業的再投資,都落在同一個框裡。沒有按主體區分的一手資料,就不能下這個判斷。

第2層 ── 在留資格「經營·管理」(住在日本自己經營的外國人)

2025年12月末為46,781人

國籍·地區人數比例
中國24,84053.1%
尼泊爾3,1586.8%
巴基斯坦3,0146.4%
越南3,0056.4%
韓國2,7285.8%
斯裏蘭卡2,6175.6%
臺灣1,4163.0%
美國7281.6%

中國籍佔53.1%。去向是東京7,496人(30.2%)、大阪6,829人(27.5%),兩個都府合計57.7%

第1層和第2層不重疊。按金額看是美國和新加坡大,按人數看是中國和尼泊爾大。同樣一句「外國的投資」,指的是不同的人。

第3層 ── 小規模的外國人經營者,實際在做什麼行業

日本政策金融公庫綜合研究所對619名外國人經營者的調查。

行業比例行業比例
批發業39.3%建築業3.1%
信息通信業13.7%生活相關服務業3.1%
零售業11.1%運輸業2.9%
製造業10.7%住宿業1.0%
專業·技術服務業5.3%
餐飲店4.8%

批發佔四成。住宿業是1.0%。

這項調查是2020年10月實施的。當時新冠正衝擊住宿業,之後的入境遊復甦並不包含在內。它不是2026年的樣子。請讀作「在能拿到的調查裏是1.0%」,而不是「現在也只有1%」。

外國人在日本做生意的三個層
図5 外國人在日本做生意的三個層(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日本銀行/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日本政策金融公庫綜合研究所

本文面對的是哪一層

不是第1層的巨額投資。本文說的是住在海外的人,或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取得日本的中小企業並自己經營的情形——第2層和第3層之間的人。

用四個制約來過一遍,住宿業排在上面

行業對日語的依賴許可掛在能否面向本國客人資金的重量
介護人(人員基準)不能
物流·運輸人(運行管理者)不能
大樓清潔管理不能
餐飲設施部分可以
住宿(酒店·旅館)設施可以

住宿業靠建築物和運營賺錢,不是靠人數賺錢的行業。客人相當一部分來自海外,所以不會日語不構成減分。旅館業的許可以設施的基準為主,對員工的更替有耐受力。

只有最後一列不利。

所以結論是這樣的

對外國人來說,住宿業在運營層面(語言、許可、客人)的適配性高,但在資金層面的門檻大。

不是「推薦給外國人」,也不是「最賺錢」。它有兩面,在理解這兩面的前提下,可以列入考慮。

這和1.0%矛盾嗎

乍看是矛盾的。條件這麼合,應該有更多人在做才對。

但這兩者量的不是同一樣東西。四個制約問的是「買下之後能不能繼續經營」。第3層的調查數的是「現在在經營哪個行業」。它並不是為了測「收購哪個行業才合理」而設計的。母集團不同。

在這個前提下,1.0%偏低可能的原因:

所以與其說「明明合理卻沒人做」,不如說「進入的形式不限於收購,加上資金的牆,所以在這個統計裏不顯眼」

另外該寫的

住宿業隨景氣和旅遊需求擺動,幅度比這裡的其他行業大。

在合併數據中,旅館·酒店的298件合併裏,集團內重組144件(48.8%),第三方承繼151件。第三方承繼中買方位於同一市區町村的佔29.1%——七成來自外地。這不是一個外部買家進不來的市場。

不過,這些數字只涵蓋以「合併」形式進行的交易。股權轉讓和事業轉讓不會出現在法人編號數據裏。我們看到的是市場的一部分。

作為前提,日本的制度是怎樣的

這是定了行業之後才起作用的話題,所以放在最後。

「日本對外資開放」只對了一半

外國投資者收購日本公司時,有些行業需要事前申報。把件數放在主要國家裡比較,日本很突出。

國家強制事前申報件數
日本2,903件
英國753件
意大利577件
德國342件
美國261件
法國135件
加拿大6件
強制事前申報件數的國際比較
図6 強制事前申報件數的國際比較(クリックで拡大)來源:日本財務省「外匯法·投資審查制度 年度報告書(2024年度)」

觸發申報的持股比例,日本也是七國中最低的——上市公司1%

不過這只限於「指定行業」:武器、飛機、核能、太空相關、通信、自來水、鐵路、石油、供熱、航空運輸、海運、傳染病相關醫藥品製造、高度管理醫療器械製造、電力、燃氣、廣播、旅客運輸、保安業、農林水產業、皮革相關等。申報中有56%是網路安全相關行業(信息處理服務、軟體、集成電路製造等)。

反過來說,只要不是指定行業,就不需要事前申報,取得之後報告即可。住宿業不是指定行業。

要住在日本經營,需要在留資格

在留資格「經營·管理」的要件在2025年10月16日變了:資本金等的金額3,000萬日圓以上,以及僱用1名以上常勤職員。已經在留的人有到2028年10月16日為止的過渡措施。

這3,000萬日圓是按「資本金的金額」判定的,並不是說必須另外準備現金。詳細內容我們在另一篇文章中從條文作了整理。

一旦涉及不動產,稅的處理就不一樣

賣方是非居住者的不動產,買方會產生扣繳義務,稅率含復興特別所得稅為10.21%。例外很窄: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之用購買,且對價在1億日圓以下。

還有,取得不動產並不會得到在留資格。那是另一套制度。

定了行業之後,就是個案的事

以上是「看哪個行業」的一般論。實際能買哪一家公司,取決於個別的情況。

我們經手的,是日本中小企業的業主直接找上門來的案子——不是掛在平臺上的標的,而是一件一件來的。

諮詢請使用您所在語言的表單。表單為當地語言與英文對照,用哪種語言填寫都可以。

我們的回覆一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由於時差的關係,電話只限日本的營業時間,所以請以電子郵件往來。

本文沒能確認的事

常見問題

Q. 外國人能買日本的公司嗎。

在多數行業可以。如果標的屬於日本財務省以告示指定的行業,需要事前申報與審查;除此之外,取得後報告即可。但「能買」和「買下之後能繼續經營」是兩回事。

Q. 不會日語就不能經營嗎。

看行業。介護、物流、大樓清潔管理這類現場溝通靠日語運轉的行業,不會日語很難做。而住宿業這種相當一部分客人來自海外的行業,不會日語不構成減分。

Q. 許可能承繼嗎。

不只要看能不能承繼,還要看承繼之後保不保得住。日本的介護指定與人員配置基準掛鈎,有資格者流失,指定本身就有風險。旅館業的許可以設施的構造設備為主,對人員更替有耐受力。

Q. 哪個行業最賺錢。

本文不回答這個問題。本文回答的是「買下之後最容易繼續經營的是哪個行業」。用四個制約過一遍,住宿業排在上面,但資金層面的門檻比其他行業大。

Q. 日本的中小企業大概是什麼規模。

因行業而異。藥局是1家店的公司被40家店的連鎖承繼,不動產中介則是2名員工的公司彼此合併。這是從11個行業4,044件合併中看到的。

Q. 沒有當地人脈會喫虧嗎。

看行業。建築的第三方承繼中44.4%、介護中40.2%是交給同一市區町村的對象。而藥局是10.9%,旅館·酒店是29.1%。也有對本地人脈依賴較少的市場。

Q. 想住在日本經營,需要什麼。

在留資格「經營·管理」。2025年10月16日起,要件為資本金等3,000萬日圓以上、常勤職員1名以上。已經在留的人有到2028年10月16日為止的過渡措施。

Q. 交易裡帶不動產時,要注意什麼。

賣方是非居住者時,買方有10.21%的扣繳義務(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之用購買且對價1億日圓以下的除外)。另外,取得不動產不會得到在留資格。

※本文引用的中國法令,依據公布的簡體原文閱讀;為便於閱讀,引文以繁體字呈現。法令名稱與機關名稱沿用官方名稱。

出處

合併的實測數據

投資統計

在留資格·外國人經營者

制度

五十嵐 悠一
監修·執筆負責人
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 代表董事。畢業於京都大學經濟學部經營學科。曾任職於損害保險JAPAN總公司營業部(企業風險·法務),其後在東證上市的M&A仲介公司完成多起成交。2020年創辦株式會社日本財務戰略中心,專長為M&A、事業承繼與財務戰略。

本文依據日本國稅廳法人編號公開資料、日本銀行·財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國稅廳·厚生勞動省的公開資料、日本政策金融公庫綜合研究所的調查,以及 e-Gov 法令檢索的條文整理而成。本文不對個別交易的可否與結果作出判斷或保證。
本文的統計僅限於以「合併」形式進行的交易,不包含股權轉讓與事業轉讓。賣方規模僅限能與許可名簿對上的部分,部分行業樣本很小,相關之處已在正文中註明。
許可的承繼與在留資格的申請,在日本法下屬於有資格者的業務。本文說明資料與框架,不代為製作文件或代理申請。
記載可能存在錯誤。如您發現問題,請透過諮詢表單告知,我們會盡快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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