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只能关停,酒店可以交接

株式会社日本财务战略中心|一手调查|2026年9月21日发布

民宿只能关停,酒店可以交接

2026年7月15日,日本政府改变了对民宿的处理。平成29年(2017年)的指引曾把「零日规制」说成「并不适当」,如今有通知在一定条件下认可了它。不过本文想写的不是规制的松紧。民宿与旅馆业之间,从更早以前起,法条的构造本身就不一样:一边有三条把事业交给下一个人的规定,另一边一条也没有。

国家改变方针的那一天

先确认通知本身是什么。

《关于住宅宿泊事业法所规定的申报住宅的零日规制等(技术性助言)》(健生卫发0715第1号/国不动第129号/观观产第78号)。令和8年(2026年)7月15日,由厚生劳动省健康·生活卫生局生活卫生课长、国土交通省不动产·建设经济局不动产业课长、观光厅观光产业课长三者联名发出。收件方是都道府县、保健所设置市、特别区负责住宅宿泊事业的部门负责人。依据是地方自治法第245条之4第1号的「技术性助言」。

转变在哪里,资料的注记用一行写明了。

※指引(平成29年12月)曾把零日规制说成「并不适当」。

而这次改写成了:

申报住宅的零日规制,鉴于近来的施行状况,例如在后述的情形下,由各自治体自行判断,在合理认为必要的限度内是可以实施的

设想的是两种情形。一是在住宅区或教育设施周边,住宿者频繁往来会损害安静的居住环境或学校的清净环境;二是定居人口或地区共同体的维持会变得困难。两种情形都举出了「禁止新开展住宅宿泊事业」,或「把可营业日限定在周末及节假日前日等」的做法。

已经在做的人也会被波及

不只是新进入者。

在该区域已有大量住宅宿泊事业在开展、安静的居住环境现实中已受到显著损害等,认定有强烈必要性且不存在其他适当对策时,对既有的申报住宅,在设置一定的宽限期之后,禁止其开展住宅宿泊事业,或把可营业日限定在周末及节假日前日等,也是可以考虑的。

这不是把过去的营业追溯认定为违法,而是就条例施行之后的营业面向将来加以限制的构造。所以才写了「在设置一定的宽限期之后」。但从效果上说,就是不能再营业。

在规制到来之前,已经有三分之一退出

在谈制度之前,先看实际发生了什么。

观光厅公布的申报状况(令和8年7月15日时点):

件数
申报件数(累计)65,837
事业废止件数23,767
申报住宅数(现存)42,070
申报·废止·现存
図1 申报·废止·现存(クリックで拡大)来源:日本观光厅,令和8年7月15日时点

申报过的每三件中,已有一件以上退出。废止率36.1%。

按自治体看,差距很明显。

自治体申报(累计)废止现存废止率
大阪市6,2013,9452,25663.6%
广岛市69138031155.0%
葛饰区80040639450.7%
札幌市6,0753,0343,04149.9%
台东区2,4131,0401,37343.1%
港区1,49061687441.3%
涩谷区3,0521,2071,84539.5%
新宿区5,4961,7213,77531.3%
京都市1,8185031,31527.7%
按自治体的废止率
図2 按自治体的废止率(クリックで拡大)来源:日本观光厅,令和8年7月15日时点

大阪市申报的6,201件中有3,945件废止,剩下2,256件。三分之二消失了。

而且,180天的上限根本没碰到

民宿每年最多180天,这个限制常被提起。看实际的运营,情况不一样。

2026年4月1日到5月31日这两个月,全国的住宿天数合计624,088天(同比138.6%)。按每处申报住宅算是17.9天,换算成全年约107天。

全年换算的住宿天数与180天上限
図3 全年换算的住宿天数与180天上限(クリックで拡大)来源:日本观光厅《住宿实绩(令和8年4月-5月)》

上限是180天。平均连上限的六成都没到。都道府县中最多的京都府也只有25.0天,东京都22.8天,换算成全年是150天和137天的水平。

也就是说,对多数经营者而言,在天花板成为问题之前,采算已经成了问题。废止率36.1%可以读作这个结果。

顺带一提,这段期间的住宿者626,765人中,外国人391,174人,占62.4%。申报住宅数在5月31日时点为41,207,报告率84.7%。

从这里开始是正题:法条的构造不同

规制的松紧会随时期改变。不变的是法律的构造。

旅馆业法里,有三条把营业交给下一个人的规定。

第三条之二(营业的转让)

取得前条第一项的许可而经营旅馆业者(以下称「营业者」)转让该旅馆业时,转让人及受让人就该转让与受让取得都道府县知事的承认的,受让人承继营业者的地位。

第三条之三(合并·分割)

作为营业者的法人合并的情形……或分割的情形……就该合并或分割取得都道府县知事的承认的,合并后存续的法人、因合并而设立的法人,或因分割而承继该旅馆业的法人,承继营业者的地位。

第三条之四(继承)

营业者死亡后60日以内,继承人向知事申请并取得承认。而且第2项规定,从申请到收到承认或不承认的通知为止的期间,对被继承人作出的许可视为对继承人作出它的设计就是不让营业出现空白期。

承继法条的有无
図4 承继法条的有无(クリックで拡大)来源:旅馆业法/住宅宿泊事业法(e-Gov)

住宅宿泊事业法里,没有与之相当的规定。通读本则79条,「承继地位」这个词一次也没有出现。第3条里有的是「废业等的申报」——住宅宿泊事业者中的个人死亡时、法人因合并而消灭时、因破产程序开始的决定而解散时——都是申报一下就结束的规定。

所以这次的通知只能这样写:

在新开展住宅宿泊事业被禁止之后,住宅宿泊事业者(申报人)发生变更的,需要依法第3条重新进行申报,因此在该申报住宅无法继续开展住宅宿泊事业。

因为没有承继的法条,申报人一变,就只能重新申报。而在禁止区域,这个新的申报做不了。

股权转让(法人转让)也逃不出条例

这里容易产生误解,所以单独写。

条例的零日规制是对区域生效的。位于该区域的申报住宅,不管持有人是谁都不能营业。把公司整个卖掉、作为申报人的法人没有改变,规制本身照样有效。

股权转让能回避的,只有承继的问题。整理如下:

禁止区域之内禁止区域之外
民宿·事业转让不能营业需要重新申报(没有承继规定)
民宿·股权转让不能营业申报人未变,可以继续
旅馆业本来就不在规制对象内依第三条之二承继;股权转让则无需手续

民宿是双重的死局。在被规制的区域就到此为止;没被规制的区域,事业转让也交不下去。股权转让能解决的只有后者,前者谁来买都一样。

这次的规制,没有落在旅馆业上

通知的收件方是住宅宿泊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象是申报住宅。关于旅馆业,只写到这个程度:

请注意与该地区的城市规划(对住宿设施的选址限制)、旅馆业法第3条第3项关于教育设施周边住宿设施许可的运用等相关规制之间的整合。

这里举出的手段是城市规划旅馆业法第3条第3项,两者都不是这次通知造出来的。第3条第3项是指:设置场所位于学校、儿童福利设施、社会教育设施等用地周围大约100米的区域内,且认定会显著损害该设施的清净环境时,可以不予许可——这是昭和23年(1948年)就有的条文。新的限制一条也没有增加。

这次的通知
民宿(申报住宅)属于对象。认可零日规制;对既有的也可在宽限期后加以限制;申报人一变就无法继续
旅馆业(许可)不属于对象。只是提醒注意与既有的第3条第3项及城市规划之间的整合

持有许可的一侧,很安静

看旅馆业这一侧的数字。厚生劳动省的卫生行政报告例(令和6年度):

设施数
旅馆·酒店营业52,946(客房 1,782,232间)
简易住宿所营业44,901
寄宿营业491
合计98,338

每处设施平均33.7间客房。

年度中的变动是这样的:

件数
营业许可7,720
营业废止2,817
营业许可的撤销26
废止率与许可撤销的对比
図5 废止率与许可撤销的对比(クリックで拡大)来源:日本观光厅/厚生劳动省《卫生行政报告例》令和6年度

许可的撤销,对98,338处设施而言,一年26件。换算成比例不到0.03%。

民宿累计的36.1%已经退出,今后按区域还可能连营业本身都做不了。旅馆业的许可,一年只撤销26件。这个差距与其说是执法的松紧,不如说是制度性质的差别。许可,本来就是按「不容易被拿走」来设计的。

所以,买有许可的设施

把前面串成一条:

要进入住宿业,就取得有「许可」的设施,而不是「申报」的。取得的形式,股权转让可以,事业转让(第三条之二的承认)也可以。民宿连这个选项本身都没有。

前一篇文章里我们写过:对外国买家而言,住宿业在运营层面的适配性高,但资金层面的门槛大。这次变化的,是翻过那堵资金之墙的方式——从「便宜地开始」变成了「连许可一起买下」。

本文没能确认的事

常见问题

Q. 民宿以后就做不了了吗。

并非全国一律禁止。2026年7月15日的通知,是认可自治体通过条例划定区域加以限制。哪个区域会怎样,取决于各自治体的条例。不过通知也写明,对既有的申报住宅,也可在设置宽限期后加以限制。

Q. 把公司整个买下来,能避开规制吗。

避不开。条例的限制对区域生效,不管持有人是谁都有效。股权转让能省下的只是重新申报的手续,而且那是在没有被规制的区域才谈得上。

Q. 民宿的事业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住宅宿泊事业法里没有承继营业地位的规定,本则79条中「承继地位」一次也没出现。事业转让或继承时,新的申报人要重新申报。在禁止区域这个申报做不了,所以无法继续。

Q. 旅馆业的许可能接手吗。

能。旅馆业法第三条之二(转让)、第三条之三(合并·分割)、第三条之四(继承),都是取得都道府县知事的承认即承继营业者的地位。继承的情形,在申请到结果出来之前,对被继承人的许可视为对继承人作出,营业不会中断。

Q. 这次的规制,会落到酒店和旅馆上吗。

不会。通知的对象是申报住宅。关于旅馆业,只说了要注意与既有的城市规划及旅馆业法第3条第3项之间的整合,没有设置新的限制。

Q. 简易住宿所能代替民宿吗。

简易住宿所是旅馆业法的「许可」,不是「申报」,承继的规定也适用旅馆业法。不过通知要求:为保护住宅区安静的居住环境而限制民宿时,也要注意对简易住宿所等作同样限制的整合。手段是城市规划和旅馆业法第3条第3项,由各自治体判断。

Q. 民宿的180天限制,真的那么严吗。

从统计上看,在碰到上限之前就停下了。2026年4〜5月每处申报住宅的住宿天数是17.9天,换算成全年约107天。最多的京都府也只有25.0天(换算全年150天)。

Q. 旅馆业的许可会被撤销吗。

会。不过令和6年度的营业许可撤销是26件,对旅馆业的98,338处设施而言不到0.03%。

出处

民宿

旅馆业

法条(经 e-Gov 法令检索确认)

五十岚 悠一
监修·执笔负责人
株式会社日本财务战略中心 代表董事。毕业于京都大学经济学部经营学科。曾任职于损害保险JAPAN总公司营业部(企业风险·法务),其后在东证上市的M&A中介公司完成多起成交。2020年创办株式会社日本财务战略中心,专长为M&A、事业承继与财务战略。

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法人编号公开数据、日本银行·财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国税厅·厚生劳动省的公开资料、日本政策金融公库综合研究所的调查,以及 e-Gov 法令检索的条文整理而成。本文不对个别交易的可否与结果作出判断或保证。
本文的统计仅限于以「合并」形式进行的交易,不包含股权转让与事业转让。卖方规模仅限能与许可名簿对上的部分,部分行业样本很小,相关之处已在正文中注明。
许可的承继与在留资格的申请,在日本法下属于有资格者的业务。本文说明数据与框架,不代为制作文件或代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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